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处:
学位申请、审核和授予工作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学位申请者工作指引
(一)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1.凭学生校园卡号和学号,由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登录进入学位系统,按要求提交和完善相关信息。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学位申请。在学位系统“论文预查重管理”栏目中上传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的文字重合率检测(以下简称查重)。预查重结果仅供参考。
博士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学院要求,申请和完成预答辩。预答辩至少在论文正式答辩前2个月进行。
2.在学位系统“学位申请”栏目的“学位论文题目录入及修改”栏目中录入相关信息。在学位系统“学位论文管理”栏目“正式查重及评阅论文上传”中提交学位论文,用于导师审核、论文查重和电子评阅。
上传的论文要求不含首页、独创性声明、附录、致谢等,要求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博士学位论文,可以附自评意见(创新点和不足),便于专家评审。匿名评审的论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3.通过学位论文查重的申请者,在学位系统的科研管理栏目提交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后,在学位系统的学位申请栏目提交学位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送导师和学院审批。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情况,送电子版扫描件1份给学院审核。
4.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学位论文的不足进行修改,汇总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在答辩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
5.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应依据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并提交《暨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说明》,由导师、学科组组长或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审核后,连同学位论文正式终稿、答辩记录交学院存档。未进行论文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6.在系统中完成学位电子照片确认(不含学术型高级研修班学生,该类学生的学位电子照片为学生个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不需再次拍照及上传确认)。
学历教育学位申请者直接使用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已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图像确认并下载个人电子照片。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的有关通知要求完成。
非学历教育学位申请者,根据研究生院网站文件《学位照片要求》拍照,由各院系收齐纸质照片后交学位办。高级研修班学生不需再拍照,仅交2张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学位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蓝底的纸质照片到学院,用于学位证书制作。
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证书使用照片与电子照片必须一致。电子照片影响到未来的学位证书查询和认证,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及时在学位系统完成照片确认(不含学术型高级研修班学生),否则学位证书信息不被教育部纳入相关的证书查询与认证系统,责任自负。照片详细要求及指引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学位照片要求》。
学位申请者通过系统下载并填好学位信息采集表,手写签名后,将电子版送到院系。
外籍留学生需提交一份电子版护照复印件(含中文及英文手写签名)给学院。
7.规定时间内,学生可在系统学位申请栏目中修改论文题目。
8.获学位人员需在学位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的最后修订版并获导师审核通过(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有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将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扫描件发送学院审核。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还需向学院提交: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存入学生的学位档案);
(2)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要求提交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存入学生的学位档案);
(3)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要求提交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存入学生的学位档案)。
10.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最后修订版(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有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具体操作指南见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
1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制作,并双面打印。论文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分别参照本科生院和教育学院的有关要求制作。
为保护学校和学生的知识产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校博物馆一楼,咨询电话85223910、85223971)制作,制作申请从系统的“论文制作”项提交。学生学位论文制作费用,由各学院统一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支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费标准为300元/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费为500元/人,超出部分由学生个人或导师的课题经费承负担。
12.港澳台侨及海外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学位申请人姓名”一栏需在申请人姓名后注明申请人生源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类学生,作者姓名后需标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作者姓名后需注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论文正文的页眉上根据生源不同,标识:外招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3.所有获学位的研究生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一式2份(从学位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终稿栏目打印),涉及内部事项论文须交《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论文申请表》1份,由学院统一收齐交学位办。涉及内部事项论文一律参加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
14.超过学习年限未申请延期答辩、学费未缴清、提前毕业未办理申请手续、学分及成绩未达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结果未录入系统等问题的学位申请者,其账号权限将受到限制。请相关申请人员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登录系统申请。
既往已通过答辩而本次补申请学位人员,请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科研情况、学位论文最后版本、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持《最迟申请学位年限通知书》向学院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二)学士学位申请者。
学士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要求分别参照本科生院和教育学院的有关要求提供。
二、研究生导师、学科组工作指引
(一)研究生导师
加强对学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增加指导频率,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建立师生互动台账。
登录学位系统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进行预查重和正式查重,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进行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评阅后,指导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修改,严格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答辩后,指导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完善,严格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作为存档材料。
(二)学科组和系(所、中心)
学科组和系(所、中心)对本学科申请者的学位申请书、科研情况等材料进行初审,协同申请者的导师确定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组成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组织本学科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只有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才组织答辩。
在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时,各培养单位-需请评阅专家阅读一级学科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在学位论文答辩时,请答辩秘书将本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提供给每位答辩委员,并明确告知委员按此要求严格把关。
由学科组和系(所、中心)确定的答辩秘书在系统里提交评阅及答辩相关材料。答辩材料和相关要求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和系统(系统里哪个步骤或程序写明确)里下载。
论文送审单位应与我校学科水平相匹配,学院可按照第四轮学科评估和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原则上应送审至本专业评估结果为C及以上的高校或科研单位;博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原则上应送审至本专业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的高校或科研单位。
三、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指引
(一)学院
1.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及数据记录进行审核。不提供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学位申请人员,或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导师和学院审核的,不受理该人员本次学位申请;在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审核中,如发现原始数据存在不实,故意捏造实验数据及结果,或者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组织博士生申请和完成预答辩。
3.对学位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对经导师同意答辩的学生,按一定比例抽取论文进行盲审,公布抽查为盲审的学生名单。及时完成论文评阅工作,并将评阅结果通知学科组以便组织答辩。
4.加强答辩程序管理,网络公布答辩信息(详见答辩方案)。答辩会议记录打印稿须有答辩委员和记录人的亲笔签名(学历教育一式一份,非学历教育一式2份)。凡归档材料一律不得涂改。学位档案是学校永久保存的历史资料,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
5.涉密学位论文参照国家《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管理,涉及内部事项学位论文按照《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审批和管理。
6. 各学院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一周将毕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一周内,将已授学位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纸质文本交至学位办。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是在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有研究生及其导师亲笔签名的正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前半个月报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给学位办,提前一周完成本学科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审议表决工作,将下列材料报学位办,电子版发oxwb@jnu.edu.cn: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3)本次学位申请未获通过的研究生名单(请说明属于哪种原因未通过:评阅未通过、答辩未通过、因发表论文问题未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等情况)。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材料。
(5)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的蓝底纸质照片一式2份,需按学号排好序。
(6)外籍留学生的电子版护照复印件(含中文及英文手写签名)。
2.在学位系统打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决议书,并加盖相关印章后,交由学院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学位授予通知书由学院统一存入研究生人事档案。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
四、其他
(一)学位档案材料按照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要求整理并归档。
(二)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以学校名义收取学位申请费、答辩费等其他费用。确因需要超出学校规定答辩费用额度部分由导师从科研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补充。在论文评阅及答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导师或学院先期垫付再按财务制度进行报账,不得由学生先期垫付,以免造成学生经济上的负担。
(三)本工作指引务必通知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科组组长、研究生导师及学位申请者本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位申请者的要求,按照工作指引,组织好学位论文的答辩,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有关材料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请本科生院和教育学院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来华留学生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审核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分委员会及学位办通报工作进展。
(四)若因启用新学位系统而产生学位申请流程变化,最终以新学位系统的学位申请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