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鼓励探索实用性强、特色化高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数字经济建设,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掌握我省数字经济大企业发展状况提供决策参考。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广东省信息协会、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广东省数字产业联合会拟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相关部门,于今年开展“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排序分析研究和发布活动。
其中,组织结构如下:
“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研究工作”将坚持“科学、权威、专业、公正、广泛”的评选原则,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参照国际通行的方式,以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指标、数据为依据,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遴选,最终确定“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包括广东省数字制造百强企业、广东省数字服务百强企业),并由主办方郑重颁发“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荣誉证书。
排序结果及研究报告将在“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年会暨广东数字经济百强企业峰会”上予以发布(年会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届时,将邀请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举行发布仪式。本活动主办方不向申报企业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
请我省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按要求及时申报,支持活动主办方做好“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研究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行业类别:本次申报仅包括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即数字产业化的部分,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也包括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安全等新行业、新赛道。
2、注册地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
3、2023年完成营业收入:制造业企业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千万元(含2千万)以上。
为了保证排序结果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应提供真实数据材料,凡提供申报表数据不完整或无法确认的企业,均不具有排序资格。对因提供不真实数据资料而进入本排序前100名的企业,一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排序称号。
二、指标填报。
本榜单包括“广东数字经济百强制造企业”和“广东数字经济百强服务企业”,每个企业只能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榜单。申报表见附件1和2,主要填报信息包括营业收入、出口国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净利润、研发费用、员工总数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在榜单发布会上,编制单位仅对外公布百强企业的营业收入,而其他信息将会得到严格保密,这些信息仅在《2024年广东数字经济百强企业研究报告》中作为分析过程的底层数据予以使用。
三、申报方式
由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协(商)会、工业园区推荐或企业自荐申报,企业收到文件通知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1或2的申报表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发送到“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发布工作办公室”邮箱:chenyingying@cngdia.org.cn。申报表可登陆广东省信息协会公众号-数字经济百强栏目下载。
四、联系方式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百强制造企业”申报表
3、填表说明
4、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