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83

一、申请学位的材料要求

(一)博士毕业研究生

博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在4月1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1~5项, 4月28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6~7项。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学生空间”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1.2009年夏季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5.凡第二次申请答辩或答辩已通过第二次申请学位者(包括因在校期间发表文章数量未达要求者)必须填写《暨南大学重新答辩、申请博士学位审核表》并作为本次授予学位记录归档。

6.博士学位论文14本;

7.《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3份.

(二)硕士毕业研究生

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在4月1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1~4项, 4月28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5~6项。(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学生空间”申请,尽可能在网上提交)。

1.2009年夏季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暨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4.非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5.硕士学位论文9本;

6.凡第二次申请答辩或答辩已通过第二次申请学位者(包括因在校期间发表文章数量未达要求者)必须填写《暨南大学重新答辩、申请硕士学位审核表》并作为本次授予学位记录归档.

二、学位申请的受理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待论文收齐后,才能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学位、答辩所需的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填写,没有电子版的由各院系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三、学位论文格式

论文应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进行制作,学位论文要求双面打印。

四、总体时间安排

(一)5月8日至5月26日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应经专家评阅获得通过方能组织答辩。

(二)本次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应在6月15日以前全部结束。6月17日至18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讨论本学科的学位申请事宜。

(三)各分委会向学位办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6月19日。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表及电子版材料。

2.暨南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信息登记表(学历教育研究生提交,上网提交成功者可不交);

3.本次毕业但学位申请审核未获通过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4.《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表决表》(以下简称“表决表”)、《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总表》(以下简称“表决总表”)及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一式三十份。表决表、表决总表及名单请提前两天交学位办,经形式审核通过后才印刷装订。

5.2009年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者的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

具体要求见暨学位﹝2008﹞18号文,可推荐参评的博士论文为2008年1月至12月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个人具体申报时间将于2009年5月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2008年6月22日(星期一)举行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问题。

 

五、学位档案及有关材料

(一)2009年6月19日前各分委员会将拟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交学位办(硕士1本,博士3本,提交的学位论文务必要在第2页――独创性声明处签名)。

(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决议书,由学位办根据各分委会秘书汇总提交的答辩记录(EXCEL电子版)生成,再交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里边。作为档案材料,各研究生答辩秘书、分委会秘书对填写的材料务必认真核对,保证答辩记录内容准确无误,更不能出现EXCEL电子版本与WORD文档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三)学位档案是学校永久保存的历史资料,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打印原稿,必须是研究生及其导师亲笔签名的正本。

(四)答辩会议记录打印稿须答辩委员和记录人的亲笔签名(学历教育一式一份,非学历教育一式两份)。凡归档的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五)学位档案袋中包括的材料

1、学历教育的档案材料:《手册》)附录2所列项目;

2、非学历教育学位获得者(同等学力除外)的档案材料:《手册》附录2所列项目及学籍表一份;

3、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者(科学学位),档案材料见《手册》)附录4;

4、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者(专业学位),档案材料除了《手册》)附录4列出的外,还需增加以下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学位审核的相关表格、期刊目录都已更新,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使用更新后的表格。

(二)关于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审核,按暨学位〔2007〕4号文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2004级及以前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到目前为止如尚未通过国家规定的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考试的,各院系不得安排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不得允许其参加2009年及以后的统考。

(四)从本学期开始,我们将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及部分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请学位申请者认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抄袭、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此安排务必通知到各学科分委会主席、研究生导师及学位申请者本人。

 

 联系人:柳杰老师  8522 0607